7月8日,《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重新制定稿第八稿)》厅内处室意见征求会在厅11楼会议室召开。计财处、基教处、人事处、督导办、师范处、安稳处、民教处、民办处、体卫艺处、教科所、电教馆、装备中心等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史开来主持。
会议对《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重新制定稿第八稿》体例、条款、文字表述及创新点给予了充分肯定。会上,各处室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我省义务教育实际,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文本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本轮征求意见后,我厅将会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召集起草小组成员集中对专家、部门和我厅处室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讨论,进一步完善条例文本,提交厅党组审议。
(厅政策法规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