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各地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力度,8月26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就我省职业教育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差、招生任务完成不好、中等职业教育投入不足、教育突破工程和示范校建设工作力度不够”等方面问题,约谈了9个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联系教育的副秘书长、分管职业教育的教育局副局长。省教育厅李奇勇副厅长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约谈会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首先通报了9个市(州、地)在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办学条件和机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通报,9个市(州、地)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均未达到《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要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从2006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的规定,二是9个市(州、地)均存在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不够、中职招生任务未完成、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三是除贵阳市外,其他市(州、地)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四是教育突破工程和示范校建设工程进展缓慢,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工作力度不够,配套资金不落实。五是个别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至今无专门的职业教育管理机构。
李奇勇副厅长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地树立大干快上的精神,鼓足干劲,适应当前工作的节奏,尽快步入快车道;二是要理清思路,要把今天约谈情况向政府(行署)主要领导汇报,统筹考虑工程建设、招生任务、教师配备、职业教育投入等问题;三是要整合措施,财政、国土、环保、人事、发改、教育等部门要采取措施,落实相关政策,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四是要克难攻坚,把中职招生、工程建设、中职教师配备等任务作为今年职业教育发展的工作重点,排除困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同时要求财政部门就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认真进行核算,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他强调,各地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联系教育的副秘书长、分管职业教育的教育局副局长表示,将把此次约谈情况及时向政府(行署)领导汇报,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会议要求各市(州、地)政府(行署)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针对问题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并于9月底前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厅督导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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