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下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2011年8月28日全省代课人员工作座谈会精神,厅人事处组织召开了妥善解决代课人员相关问题工作座谈会。各市(州)教育局人事处(科)长、厅师范处负责人、厅人事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潘建春同志在会上作了讲话,会议由厅人事处处长杨元华同志主持。
会上,各市(州)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各地代课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落实省政府8.28座谈会确定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总结了解决代课人员的主要做法和措施,进一步梳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厅人事处负责人对去年的工作作了全面回顾,通报了全厅2012年的重点工作,并就人事处2012年工作做了安排,要求市(州)教育局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妥善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切实维护全省教育系统的稳定。
潘建春督学通报了全省各市(州)解决代课人员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他要求各市(州)教育局,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以人为本,统筹考虑,正确处理好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集中与分类解决之间的关系。三是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制,教育部门要主动向政府汇报情况,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把这项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工作日程。四是各地要有重点、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择优招聘和转岗机制、退出补偿和社会保障机制,加强各市(州)之间的联系,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五是高度重视并深入细致地做好代课教师及相关群体思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代课教师思想状况,注意倾听合理诉求,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六是及时通报进展情况,要按照省政府8.28座谈会确定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厅报送各地的工作情况,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重点地区的督查,对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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