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和教育部相关精神,3月2日,省教育厅党组发出通知,就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全省教育系统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迅速兴起学雷锋活动热潮。
通知强调,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是全国人民学习的光辉榜样。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内涵十分丰富、意蕴十分深刻,是一面永不褪色、永放光芒的旗帜。青少年学生是学雷锋活动的重要主体,各级各类学校是学雷锋活动的重要阵地。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雷锋活动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提升社会道德水平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和学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和师生员工不断提高践行雷锋精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投入到学雷锋活动中。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联系实际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做全面发展一代新人”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开展以“学习雷锋、为人师表”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在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以“践行雷锋精神、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弘扬雷锋精神与弘扬贵州教育精神、学习宣传《贵州教师誓词》结合起来,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比奉献,推动教育大跨越”等主题活动。要贴近师生、贴近生活,不断丰富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内容,创新实践活动载体,提高实践活动成效。
通知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视讯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教育部“构建更加完整的青少年学生志愿服务体系”的工作要求,突出各地各校特色,打造具有鲜明特点的学雷锋活动品牌项目。要组织青少年广泛参与“弘扬中华文明,反哺故土亲人”的“春晖行动”,要把学雷锋活动与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绿丝带”行动、薄弱及条件艰苦学校支教活动等结合起来,采取“志愿活动周”、“志愿活动月”、“我的志愿活动”、“志愿活动在身边”等途径和主题,不断丰富学雷锋志愿活动形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品牌,确保学雷锋志愿活动取得实效。全省高校要广泛深入开展“雷锋班”、“雷锋党支部”、“学雷锋志愿服务优秀团队”、“学雷锋先进社团”、“学雷锋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省教育厅也将在适当时候开展评选表彰。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在2012年3月5日前,联系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本地本校学雷锋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并于3月5日前后集中开展一次示范活动,引领本地本校活动全面开展,迅速兴起学习弘扬雷锋精神热潮。各地和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保障,将学雷锋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纳入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基地、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完善学雷锋活动工作机制等形式,将学雷锋活动由大型活动转向日常生活、阶段性活动转向日常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学雷锋志愿活动持久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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