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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考核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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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强势推进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近日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据悉,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考核对象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以及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管理区所设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考核工作由确定年度考核对象名单、开展自查、专家组考核、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运用等5个环节组成。年度考核对象采取指定与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并当年11月进行集中考核。当年接受考核的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厅拨付一定的专项补助经费。专家组考核将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2012年度考核工作在指定的21个县中进行。

  在考核内容上,对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主要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培训指导、专题教育、工作效果和激励加分等7个方面进行量化打分;对学校的考核主要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培训教研、教学体现、配套工作、工作效果和激励加分等7个方面进行量化打分。

  在考核分值设置上,设基础得分和激励加分。其中考核基础分满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分制;激励加分10分封顶,实行申报制。

  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凡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其中基础得分不低于85分)的学校,由省教育厅授予“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省级示范校”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其中基础得分不低于85分)的县,且有5所以上(含)学校获得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省级示范校的,可申请省级示范县评估;考核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含)90分以下的,为合格单位;考核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被确定为考核不合格的教育行政部门,由省教育厅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整改考核单位。被确定为考核不合格的学校,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整改考核单位。凡获得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省级示范县、省级示范校和先进市(州)、先进县、先进学校的,可优先推荐为省级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gzsedu_t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