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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民委共商双语教育工作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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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政策机遇  提前谋划思考  凝聚发展共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2012年5月10日,省教育厅与省民委,就加快我省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进行了协商讨论并达成共识。

  双语教育即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教育。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双语教育的重视,我省双语教育取得较快发展,双语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全省共有1370所小学的15余万名学生接受了双语言教育。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中明确指出:鼓励偏远少数民族村寨小学开展双语教育。《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双语育教培训工作的意见》(教民厅[2011]7号)也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中西部省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经过充分协商讨论,双方就“十二五”期间加快双语教育工作达成共识。一是尽快建立双语教育学生和教师实名制管理系统。二是共同起草《贵州省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方案》。三是在加强贵州民族大学双语教师培训基地的基础上,考虑适当增加新的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建立和打造培训专家队伍。四是力促贵州民族大学在招收民族语言新生时,加试民族语言口试。五是继续办好每年度的双语教师培训,适度增加班级和语种。

  双方表示,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做好协同配合,全力推进我省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发展。
                        
 
 

 

 

 

 (责任编辑:gzsedu_t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