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8日,省教育厅基教处组织省教科院、省会考办及贵阳市教科所部分普通高中新课改专家就《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标准及认定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毕业标准及认定方案》)进行研讨和第一次修订。
研讨会上,省教育厅基教处有关同志简要介绍了我省普通高中新课改的基本情况,阐述了尽快修改、完善、出台《毕业标准及认定方案》的意义及现实性、紧迫性。贵阳市教科所高中室主任马开洪介绍了《毕业标准及认定方案》撰写的政策依据、前期调研基本情况及基本框架。参会专家对《毕业标准及认定方案》进行了认真、深入研讨,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研讨会上,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作了会议总结,强调《毕业标准及认定方案》要立足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改实施和高中突破发展,要坚持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身心健康发展,要有利于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普及和均衡发展,同时明确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毕业标准及认定方案》的要求,一是要有创新,既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指导方针,又要有切实符合我省当前全面兴教、大力强教历史机遇的鲜明特色;二是要有政策依据,做到有据必依,有据可依;三是要吸纳先进省份和周边省份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四是要吸纳基层的良好建议。同时提出了《毕业标准及认定方案》基本框架结构及文字的具体修改意见。
研讨会取得明显成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待《毕业标准及认定方案》再次修改后,将在省新课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层面予以进一步研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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