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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应邀参加教育部“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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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组织召开“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培养合格公民研讨会”,就青少年法制教育与素质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的关系、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目标、法制教育的课程体系、法制教育的实现途径等展开研讨,改革现有教育模式成为与会专家的共识。会议邀请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及北京、重庆、贵州3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共12名专家领导与会。研讨会紧紧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一、培养合格公民
  
  据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刘晔介绍,国家越来越重视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公民教育。在国家“六五”普法规划中提出,要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
  
  重庆市教委副主任牟延林提出,长期以来,教育部门对公民教育的认识不足,未能完全跟上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要。现在,要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教育的根本出发点来理解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重大意义,将其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
  
  北京市教委委员王定东认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目标,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是一致的。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有步骤、分阶段地加以推进。
  
  中国目前正处在深刻的变革之中,也是一个制度缺失的时代,但这也意味一个创新的时代。中国社科院哲学所原副所长李鹏程教授指出,在这样的时代,更加应该重视法治理念教育、公民意识的培养,为国家、社会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二、改变教育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平说,他曾找学校老师了解过:“不想学也得学”大概是许多青少年对法制教育的心态。他认为,目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各个阶段多有重复,且内容不够生动,这是导致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的原因。他主张,青少年法制教育必须要分阶段,按照不同的对象,各有侧重点地进行,而且在任何时候都不要离开法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也表示,青少年法制教育一定要区分不同阶段,根据对象的年龄、接受教育的特点,在教材和相关资料的开发上有所区别。而且传统教育方式也有待改变,既要寓教于乐,还要注意课堂内外的结合。他同时希望,一直呼吁的互联网监管能够落到实处,政府和互联网协会等多部门齐抓共管,让青少年远离色情和暴力。
  
  三、让法律融入个人生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仅是为了预防犯罪。“法律就是走在街上的交通规则,与他人做生意的诚信意识,在社会交往中彼此尊重的一种平等观念”,她说,青少年法制教育如果能摒弃将法律工具化的观念,让法律完全融入到个人的生活,那么这样的法制教育便是非常成功的。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卢春龙介绍说,西方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对公民的教育,通过国家立法等方式,明确各阶段的公民教育重点和目标要求,非常具体。哪个年级要达到哪些要求,都规定的非常详细。
  
  虽然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现状不容乐观。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彭万华提出,现在中国的法制教育形式过于简单,内容过于单调,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高。他举例说,美国的教育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更加有趣味性和吸引力,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四、整体设计公民教育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法制教育和公民教育需要从国家层面上统筹考虑,做好顶层设计。在教育领域,要做到各级各类教育的幼小衔接,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的培养目标。
  
    许多地方也探索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和途径。北京、重庆、贵州等省都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许多实践经验。贵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史开来介绍了“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经验做法,得到了专家的好评。
  
    孙霄兵表示,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将更加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把它作为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从理论上更深入地研究,在实践中更努力地推进,与各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

(厅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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