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农村寄宿制攻坚工程学生食堂建设验收暨教育工程中期督查的通知》(黔教办计〔2012〕402号)要求,省政府督查室、省教育厅、省发改委联合组织了九个督查验收组,对全省九个市(州)3404个教学点学生食堂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
本次验收实地抽查教学点食堂469个,占教学点数的18%,未抽查到的学生食堂采取查看照片的方式进行了验收。根据验收的情况,各地教学点均已利用闲置校舍改建成简易食堂,并购置了蒸饭柜、冷藏柜、消毒柜、餐具等设施设备。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验收组认定所有县(市、区、特区)教学点食堂建设基本验收合格。至此,全省中小学食堂建设实现了全覆盖,真正实现了“校校有食堂”的目标,确保以食堂供餐为主要特征的“贵州模式”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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