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积极争取,我省首次获得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全省77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将每人获得1万元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对象为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职幼儿教师 .
全省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将于2012年10月底完成申请、审核及上报工作,省教育厅将对各地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最终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终审。幼儿教师资助款将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直接核拨至各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并拟于2012年11月中旬,全部发放到幼儿教师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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