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赴毕节市专题宣讲《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
宣讲报告紧密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七星关区“11·16”事件,从义教条例的地方特点、贯彻落实义教条例应当抓好的主要工作和“11.16”事件应当依法吸取的教训等三个方面,对《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报告强调,“巩固提高、均衡发展、平等受教、保障安全、政府负责”是贵州义教条例立法的核心理念,贯穿了义教条例的始终,科学确定了贵州义务教育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义教条例结合贵州实际,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州)、县、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责,专列一章规定了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法定工作,并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薄弱学校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城镇学校扩容、城镇化进程中同步配套建设学校、学校安全、教师队伍建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推进素质教育、教育信息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报告强调,贯彻落实义教条例,必须与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巩固提高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提高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报告最后结合七星关区“11.16”事件惨痛教训,深刻指出,做好义务教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既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认真履职,也需要政府、家庭和社会作为到位,形成无缝连接的联动机制。
宣讲报告虽持续三个半小时,但与会人员始终专注听讲、认真记录,得到与会人员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毕节市教育局机关全体干部和毕节市各县(区)教育局局长、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法规股长、基教股长、督导室主任、安稳股长、市直中小学校长及七星关区中心校校长参加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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