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2013-2017年立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地方教育立法,7月2日,我厅会同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大教科文卫、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商议地方教育立法安排事宜。
会议认为,制定《贵州省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重新制定《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是当前地方教育立法的重中之重。目前,这两项法规已有很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协调步伐、稳步推进。其中:《贵州省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要争取纳入2014年的立法计划,争取明年3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调研起草领导小组要抓紧在今年11月前完成草案调研论证修改工作;《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争取纳入2015年的立法计划;《贵州省教育督导条例》列为省政府规章进行修订。
会议要求,省教育厅要强化教育立法规划项目推进的统筹力度,根据轻重缓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1-2年完成一项立法任务。
省人大法工委主任路良、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专职副主任喻培萱(正厅级)、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潘建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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