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办安稳〔2013〕500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中学:
秋季开学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厅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现就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开学前后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礼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校园围墙、锅炉房、体育设施、附属设施及校园周边地质环境等进行逐一排查,同时要针对电气、电路,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以及避雷、用水、用电等安全设施进行逐一排查,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建立台帐,逐项销号,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学校没有能力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并指派专人盯死看牢,加强防范。
二、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秋季开学、新生入学入校后,学校校长要认真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采取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要通过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校园网、校园广播、橱窗、板报等重点针对消防安全、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学生安全意识。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消防、防震减灾等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要通过一封《告学生家长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须知》,告知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提高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管理责任意识,与学校共同维护学生安全。
三、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信息员的作用,了解掌握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确保化解到位。要集中开展一次管制刀具排查清剿工作,采取配合公安机关明查暗查等多种方式清剿管制刀具,确保清剿到位,消除隐患。严防学生之间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管制刀具伤害等各类事故发生。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管制刀具清查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今后,凡是校园内发生学生管制刀具伤害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各学校要对入校新生集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辅导,引导新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及时化解学生遇到的心理问题,严防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事故、事件发生。
四、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认真组织一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杜绝"三无"食品、烟酒进入校园,规范学生食堂管理,落实食品留样、规范操作规程,加强食堂消防安全,落实操作间视频全程监控制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切实把秋季开学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各市(州)教育局要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所学校。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中学请于9月15前将贯彻落实本《紧急通知》情况报省教育厅(安稳处)。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
联系人:杨普安; 电话:0851-5282717
邮箱:anquanwendingchu@163.com <mailto:anquanwending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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