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省教科院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启动会,进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集中学习,并根据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省教育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黔教群组发[2013]8号)要求,对"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启动会由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泽光主持。全院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会上,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汪际传达学习了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赵敏传达学习了《决定》中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部分的论述,指出要紧跟党中央的重大决定,作为教科研部门,更要认真学习《决定》的改革内容,抓住今后工作发展的方向。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泽光在会上,首先强调了省委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相关规定,要求全体党员同志要把自己的言行与中央、省、厅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其次,传达了陈敏尔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最后,曹书记分享了自己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的体会,以抓关键词的方式,梳理了改革重点,与大家交流。
省教科院张庆肃院长在讲话中,首先谈了自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起草的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并针对全会决定涉及的几个重大问题谈了自己的理解,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具体、系统、实实在在地提出了新时期中国各项改革的举措。向全院职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将《决定》的原文仔细阅读、学习,掌握和梳理中央的重大决策。二是要求在学习中有全局意识,系统学习,统筹思考。三是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集体学习会后,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泽光按照厅活动办要求,各所(室、中心)认真梳理已有的制度机制、需废止或修改完善、以及新制定的具体制度,并要求处级党员干部制定个人整改落实的措施、以及班子整改落实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按时报送厅督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