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省直高校、厅属学校及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5月21日上午,省教育厅召开预算执行督办会议。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碧海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各学校(处室、单位)2015年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出具体要求,就部分学校(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解答和回应。
王碧海副厅长要求:一要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预算管理和执行责任主体的职责,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要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梳理各项支出,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最大限度降低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确保全年支出目标的实现。按照《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当年的预算,原则上6月底前要完成年初预算指标的50%,9月底前完成调整预算指标的90%。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要在收到中央文件的20日之内将预算下达各地。二要加快以往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使用。以往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贵州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两年内执行完毕。各单位要在半个月内提出近两年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方案。三是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要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分配办法。专项资金要按照相关要求专款专用,严禁列支与该资金无关的项目。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先预算、后采购”的原则,在年度批复的预算额度内,按程序组织编报、执行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
省直高校、厅属学校分管校(院)长、财务部门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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