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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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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黔党发〔2015〕21号),作为我省扶贫攻坚“1+10”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黔党办发〔2015〕40号),出台了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由教育部门牵头,扶贫、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资助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就读高中阶段以上学校(不含研究生阶段)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子女。对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本人申请审批后可纳入资助范围。一是普通高中“两助三免(补)”,对就读普通高中的资助对象,在实施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76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资助项目;二是中职学校“两助三免(补)”,对就读中职学校的资助对象,在实施三年免学费(2000元/生﹒年)和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的基础上,在一、二年级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资助项目;三是普通高校“两助一免(补)”,对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资助对象,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外,再向其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本科学生标准为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学生标准为3500元/生﹒年)资助项目。方案要求各级财政分别压缩本级党政机关行政经费的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所需资金由省、市(州)、县财政分级分类按比例承担。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是我省“挖掉穷根”的治本之策,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打赢扶贫攻坚战将产生深远影响。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