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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举办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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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12月23日,省教育厅举办学习《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省纪委常委陈麟作专题辅导报告。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赵廷昌主持会议。
 
  报告会上,陈麟常委结合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和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从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坚持廉洁自律标准、严守纪律底线三个方面,系统解读《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辩证关系和精神实质。报告内容丰富,深入浅出,既有理论阐述又有案例分析,既有思想性又有指导性,对于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和贯彻两部法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陈麟常委对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重点强调,他指出,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动辄则咎,抓早抓小。
 
  赵廷昌副书记在主持报告会时代表厅党组指出,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握理想信念“高线”,守住纪律规矩“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以修订后的两部法规作为重要依据,深化“三转”,围绕“六大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切实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行风教风,为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后发赶超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报告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教育厅在家厅级领导,厅机关全体党员、厅属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在筑省直本科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纪委书记,贵安新区社会事务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设140个分会场,全省教育系统共7500余名党员干部聆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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