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发出通知,授予贵州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为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省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国家正式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内容为四、八年级数学、体育与健康。我省南明区、钟山区、红花岗区、习水县、纳雍县、威宁县、万山区、思南县、惠水县、独山县、岑巩县、从江县被抽为样本县。数据采集工作已于上半年6月18日结束。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由于组织有力、培训到位和严格要求,确保了实施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数据采集的客观真实有效。为表彰贵州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在监测组织实施工作中的优异表现,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决定授予其“省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贵州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于2014年度获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表彰后的又一次被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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