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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2县区被国家列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质量监测工作样本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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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室)发出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的通知,我省花溪区、盘县、汇川区、道真县、仁怀市、西秀区、关岭县、大方县、赫章县、松桃县、兴仁县、瓮安县等12个县(区)被国家随机抽取后列为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质量监测工作样本县。
 
  今年是国家正式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第二年。监测学科与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八年级学生,以及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年级班主任、语文、音乐和美术教师。监测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目前,我省正按照国家的要求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gzsedu_x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