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4月18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2016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金学和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共计4.75亿元,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和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我省从2005年起,开始设立高等学校困难学生助学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2007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全面实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解决了贫困学子的后顾之忧,有效保障了农村贫困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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