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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纪工委重申“七个严禁”严防“节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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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端午临近,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省教育纪工委下发通知重申节日期间作风建设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发到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强调从三个方面严防“节日病”:一是严守党规党纪,做到“七个严禁”,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和宴请;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用公款支付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二是层层传导责任,从严教育监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近期中纪委、省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层层传达下去,早提醒、早教育、早打招呼,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始终紧绷纪律之弦,提前打好“预防针”,防止变通反弹。“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管理。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加大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要集中力量严肃查处节日节点期间违纪违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点名通报曝光;对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省教育纪工委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