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8日,省教育厅召开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评估培训部署会,对评估专家进行集中培训,启动对2015年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创建或升类学校的第二次评估工作,以及个别示范性高中专项复查工作。参与此次评估共28名评估专家,包括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校长、各级督学、教研部门专家、教育届人大代表和部分拟申报示范性高中学校校长。
会议对评估工作程序及方法作了培训部署,对评估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熟悉业务,认真评估。要求专家组全面熟悉评估方案,严格按照评估精神、工作程序、指标体系和细则标准开展评估。二是要集体研究,认真反馈。既要梳理成效和亮点,也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多提指导性、建设性意见建议。反馈会分两次进行,一次是对学校内部,一次是对政府,对象不同,反馈形式和内容不同。三是要重视安全,实地检查。第二次评估中,学校有学生文艺素质展演,专家组到达学校后要实地查看学校安全隐患问题,并检查学校对此次评估是否有安全隐患排查和工作预案等。
会议通报了全省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现状和发展方向,宣读了《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纪律要求》,重点强调了评估工作纪律,要求严肃纪律,严格执行评估工作各项廉政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教育厅六项规定等;严格程序,按照评估方案及评估细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不省流程、不漏环节、不留空白;严把标准,严格按照评估细则规定各项指标体系一把尺子、一个标杆,确保评估工作客观公平;严谨作业,专家在实地评估进程中充分体现专业水平,严谨细致开展各项评估和量化评分,确保评估工作严谨公正。
会议还宣读了专家组组建原则和此次评估专家组名单,专家组全体成员均逐一签订《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廉政承诺书》。
会后,评估专家分四个小组赴受评学校开展实地评估工作。此次受评学校共14所学校。其中,新创建学校10所,分别是遵义市第二高级中学、遵义市新舟高级中学、湄潭县湄江高级中学、纳雍县第一中学、铜仁市明德衡民中学、丹寨县民族高级中学、瓮安县第二高级中学、惠水县民族中学、平塘县民族中学和望谟民族中学;升类学校3所,分别是铜仁第一中学、兴义第一中学和凤冈县第一中学;专项复查学校1所,即凤冈县第二中学。实地评估工作预计持续到7月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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