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四类学生学费。
为落实好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我省认真开展了四类受助学生人群的摸底工作,并于2016年9月底,下达专项资助资金1.23亿元, 用于免除2016年秋季学期21.51万名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学费。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实施后,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中,免(补)学费资助项目停止执行。省外就读普通高中的我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将改在就读地申请免学杂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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