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第二批)、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省级专项资金1.4亿元,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和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加上上半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首批下达2016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金学和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4.75亿元,今年我省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财政资金共达到6.15亿元,比2015年增加2.6%。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后顾之忧,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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