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强化各高校科研经费监管,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省直高校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100号)要求,省教育厅成立审计组对贵州大学等8所省直高等院校17个科研项目经费进行专项审计,金额合计673.6万元,现专项审计工作已全部完成。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审计工作,发现了各校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专项审计情况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求各校完善现有的科研项目经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审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经费支出监督制度,加强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完善会计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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