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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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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黔党办发〔2015〕40号),为有效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将教育扶贫政策的“含金量”转化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人社厅对《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黔教助发〔2015〕274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了《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黔教助发〔2017〕92号)。

根据该实施办法,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针对就读高中至本科阶段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我省停止执行“收费补助两条线”的资助方式,改为实行按资助标准免费入学;同时,省扶贫办将确定资助对象的权力下放到县级扶贫部门,县级扶贫部门认定资助对象,教育部门和学校即给予资助。新的实施办法大大提高了资助的时效性,将更有效地解决贫困学生就读费用的燃眉之急,增强贫困户家长和学生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