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30,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杜柯伟副司长一行5人,对我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级督学潘建春汇报我省工作并陪同检查。
督察组听取了我省工作情况汇报,与省编办、人社、财政、发改、住建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实地检查了贵阳三中、贵阳三桥小学、都匀四小、都匀五中、龙里三中等学校,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与基层校长、教师进行了访谈交流,多方面了解我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相关情况。杜柯伟副司长在督察期间,对我省坚持穷省办大教育、穷省办好教育的战略格局和坚持把教育作为最长远的民生,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省义务教育快速发展,均衡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统筹推进,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控辍保学和留守儿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教育治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同时,他还介绍了国发40号文件出台的背景,详细解读了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督察组对我省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省级尽快出台国发4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完善政策体系,细化政策要求,明确各项要求,建立任务分工台账,加强宣传解读。二是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合理编制学校规划,增强教育资源布局的前瞻性,避免教育资源配置的随意性、盲目性,提高利用效率。既要在人口集中的城镇地区改扩建或新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又要在偏远地区、民族地区适当保留村小和教学点,保证当地群众的就读需求。三是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县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要统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认真落实好消除大班额规划。四是统筹抓好城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并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及时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合理设置乡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五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要求,统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使用,聚焦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目标,整合好各类涉及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合理安排和使用教育经费,避免资金和项目的“碎片化”。六是统筹解决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促进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