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3〕3号)、《贵州省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贵州省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方案>的通知》(贵康发〔2016〕1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黔党办发〔2012〕35号)等相关精神,省小康办组织协同相关单位完成了《2016年度贵州省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报告》(以下简称监测报告)。监测报告从县级全面小康进程的评估、县级全面小康指标的分析、县级全面小康建设的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的措施建议四个方面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
我厅负责的“2016年全省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数统计监测”工作(简称“两项指标”)。监测报告涉及教育监测结果显示:2016年全省88个县“教育指数”平均值为97.8%;全省“教育指数”达到100%的有33个县,较2015年度增加了11个,占统计县数的37.5%;90%-100%的有54个;与2015年相比有53个县有所提高,增幅最大的是松桃县,提升了10.4个百分点,持平的有20个县,下降的有15个县,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纳雍,下降了14.2个百分点。
今 年是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的第五年,五年来教育厅成立了以厅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指定省监测中心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全厅各相关单位通力配合、共同协作、认真核对数据、确保每年统计的数据真实可靠。五年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从2012年的78.6%、62.2%提升到2016年的94.26%、89.48%。,统计监测工作为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及政策策略提供了支持和参考依据,为全省的全面同步小康创建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