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4日至17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对江西省抚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省语委办主任朱琴作为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工作督导专家受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是教育部、国家语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对江西省开展的督导评估工作。
此次活动旨在督促各级政府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成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机构,落实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机制和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合力推进、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朱琴作为督导组专家,对照督导评估的相关指标体系,认真查阅了受检单位的资料,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朱琴表示,贵州省明年也将接受教育部、国家语委的督导评估,希望能通过此次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有效推进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