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专项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省教育厅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9月14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对全省普通高校、民办高校、高职院校党建工作、思政工作、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工作、教育扶贫工作,以及深化巡视整改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项督察。省教育厅厅长邹联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鞠洪同志组织学习《关于对全省普通高校开展专项督察工作的通知》,并宣布专项督察组分组及督察对象分配情况。会议由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成员赵廷昌同志主持。
会上,邹联克就扎实做好此次专项督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专项督察,对于从严从实抓好高校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工作,着力加强高校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更好地推进党的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使命所系,二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所需,三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所迫。二是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推动督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专项督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手段。对高校开展专项督察,目的是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整改落实,最终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健康稳步发展。各督察组务必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第一要强化责任抓督察,第二要突出重点抓督察,第三要灵活方式抓督察。三是强化纪律责任,充分彰显督察工作的政治性权威性。为推进专项督察深入实施,确保督察责任落实、任务完成,必须坚持政治标准,依规依纪开展督察工作,充分彰显督察工作的政治性权威性。第一要强化督察工作责任,第二要压实督察主体责任,第三要严守督察纪律规矩。
邹联克强调,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全省高校开展专项督察工作,是一项政治责任,是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忠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省委严管厚爱要求的具体表现,最终目的是管党治党形成规范、形成自觉、形成好习惯,关爱干部成长,推动工作发展。
邹联克要求,各高校党委和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和看待开展专项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两个坚决维护”,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上来,勇于开拓创新,自觉担当重任,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向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会议明确,此次督查工作共分为十个督察组,各督察组按照统一安排,会后随即奔赴各督察单位开展工作,于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并形成督察报告。
党组织关系分别隶属省委教育工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国防工委和各市(州)党委、贵安新区党工委的72所普通高校(包括民办高校、高职院校)的有关校级领导;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建的10个专项督察组全体成员;厅办公室、组织处、发展规划处、社政处、安稳处、机关党办、委(厅)巡察办等有关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