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顺利进行,2019年5月6日至10日,国家督学、甘肃省政府参事、甘肃省教育厅原总督学李晶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数据部副主任崔阳代表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到我省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业务指导与支持工作。
2019年,我省息烽县、水城县、湄潭县、仁怀市、西秀区、金沙县、威宁县、沿河县、兴义市、黄平县、天柱县、台江县、都匀市和独山县共有14个样本县被随机抽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观山湖区、江口县、兴仁市等31个县为协议县。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八年级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为确保信息上报以及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实施,我省各级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前的相关准备实施工作,为5月23日的现场数据采集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我省开展工作期间,李晶一行听取了我省省级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省教育厅副厅长徐国华从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省级培训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线上线下实时监控五个方面汇报了我省开展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情况,督导办、基教处、教师处、体卫艺处、教科院、监测中心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贵阳市教育局相关人员作交流发言。
随后,李晶一行深入息烽和水城两个样本县,通过查阅资料、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现场走访察看等形式,对两个样本县的组织实施与进展情况和样本校准备情况等作了详细的了解,并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以及存在的不足等,及时的给予了指导与支持。
业务指导工作组对我省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从省、市、县、校四个层面开展监测结果应用提出“分类指导、分县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建议。
自2015年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以来,我省已有64个县(市、区、特区)参加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占全省总县数的72.73%。其中参测1次的县有35个,参测2次的县有27个,参测3次的县有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