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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和省级救助补助资金67.39亿元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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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近日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7.39亿元,切实保障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介绍,这次下达的67.39亿元中,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有57.621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1072亿元;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有9.7664亿元。

此次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统筹用于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支出,具体包括: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坚持统筹使用、因素分配法、按需分配原则,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