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关于“首批省级文明校园(中小学)”评选结果的公示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根据《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精神,我厅于2015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创建工作,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共推选87所学校参加“首批省级文明校园(中小学)”评选。省教育厅、省文明办于近日组织相关专家依据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对推荐学校进行评审,评选出贵阳市第一中学等50所学校拟确定为“首批省级文明校园(中小学)”。按照工作程序,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17年7月3日至9日。

二、如对公示对象或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的,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于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反映。其中,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书面材料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三、联系人:周凯 韩雪,联系电话:0851-85283262。

附:贵州省“首批省级文明校园(中小学)”公示名单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