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2017年贵州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贵州省学位委员会关于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推选方案)要求,依据省教育厅上报教育部的《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理、工、农、医类)统计报表》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科类)统计报表》,省学位办对贵州财经大学等7家高校提交的《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等申报材料中的数据逐一进行了核查,并经7家高校确认之后,于7月18日至7月24日,在省教育厅政务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异议。
按照推选方案的计分方法,省学位办汇总了《贵州省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数据综合评分表》,现将综合评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7年7月27日至8月2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须在2017年8月2日前向贵州省学位办提交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熊星,黎元坤;联系电话:0851-85283661,0851-85283677。
贵州省学位办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