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拟于转发省教育厅省民宗委<贵州省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213号)要求,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组织遴选了全省第二批提升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能力“双百工程”民族特色示范学校和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五天)。请社会组织和个人予以监督、举报。受理单位及电话号码: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851—85282945。
附件:1.全省第二批提升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能力“双百工程”民族特色示范学校名单
2.全省第二批提升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能力“双百工程”名师培养对象名单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