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6号)要求,现将参加本年度验收评估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高校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材料真实性有异议,须在2017年10月19日前向贵州省学位办提交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熊星,沈洋;联系电话:0851-85283677,电子邮箱:jytkyc@163.com,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处1128室,邮编:550081。
附件: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申请材料
贵州省学位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