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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十三届“多彩校园·闪亮青春”校园文化活动月活动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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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教办社发〔2017〕312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使高校校园文化活动更加贴近大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努力打造精品校园文化活动,营造浓厚校园文化氛围,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大学师生,展示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现面向全省高校征集第十三届“多彩校园·闪亮青春”大学生文化活动月活动项目,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0日

二、征集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校要立足自身实际,全力组织学校宣传部、团委、学生处等部门深入学生中调研,了解学生对校园文化活动的需求和建议,为设计校园文化活动项目作参考依据。各校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积极健康、内涵丰富、吸引力强、影响力大的活动项目。

(二)所申报的项目要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以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为目的,能展示大学生爱党爱国、勤奋学习、团结进取、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三)所申报的项目可以围绕文化、科技、学术、文体、实践等内容设计,项目设计要面向全省,要贴近大学生学习生活实际,能使大学生在活动中真正受益;要完整、详细,具有特色、可操作性强;鼓励在传统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创新。

(四)各校设计的活动项目要体现本校、本地区的文化特色,并致力将其打造成本校甚至本地区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的品牌。

(五)每校至少推荐1个最多推荐2个项目,并认真填写贵州省第十三届“多彩校园·闪亮青春”大学生文化活动月活动项目征集表(见附件),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

三、评选活动项目

活动组委会将对本次征集的方案进行评选,方案如被采用,原则上由申报单位承办。项目内容如有重复,取最具可行性的给予承办权。征集情况将作为第十三届“多彩校园·闪亮青春”大学生文化活动月评选先进集体的参考依据之一。

附件:贵州省第十三届“多彩校园·闪亮青春”校园文化活动月活动项目征集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联系人:杨灿,电话:0851-85287849,邮箱:shezhengch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