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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申报高校、中职、实验系列和民办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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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验系列及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163号)要求,按照“注重能力,突出实绩,鼓励创新”的思想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完成2017年度我省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和民办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37326(省人社厅专技处)

0851-85283558(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信合大厦21楼2114,省人社厅专技处,邮编550000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编550081

附件1:贵州省高校教师系列通过人员名单.doc

附件2: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通过人员名单.doc

附件3:贵州省实验技术人员系列通过人员名单.doc

附件4:贵州省民办高校教师通过人员名单.doc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