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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项目办关于做好2011-2017年城镇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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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教工程办函〔2018〕11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十二五”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城镇人口急剧扩增,为有效缓解城镇学校大班额和进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我厅组织实施了“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各地积极申报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全面总结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施效益,进一步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发展工作,现就总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撰写总结报告

各地总结报告应全面反映城镇义务教育学校项目投资情况、建设情况、实施成效、办学质量、学校管理等五个部分。其中:

(一)投资情况部分。应包括项目总投资、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和市(州)、县级筹措投入情况等。

(二)建设情况部分。应包括项目学校各类校舍建筑面积(教学用房、功能教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厕所等)、运动场地面积、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是否建成投用或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措施和付出的努力等。

(三)实施成效部分。应根据项目实施前后有关数据(新增学位、覆盖人口、在校生数、寄宿生数、随迁子女就读数、留守儿童数、生均校舍、生均运动场地面积等)对比,具体分析项目实施效益,解决随迁子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子女、留守儿童入学情况,缓解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情况,带动城镇化发展情况,重点展现项目实施对本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积极影响。

(四)办学质量部分。客观分析项目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在本区域同类别学校中所处的位置,办学取得哪些良好成绩、有哪些方面突出特色,学校对学生的就读意愿和吸引力怎么样,学生、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如何等。

(五)学校管理部分。重点在项目学校教育教学、住宿生活、食堂食品卫生、学校安全等方面,体现推进规范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的经验、举措等。

二、精选相关图片

各地需提供每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和发展成果6-8张照片,照片内容能充分呈现校园全景面貌、校园局部景观、校园文化特色、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师生良好精神风貌等主题,能充分反映特色、亮点和成效。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城镇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工作,总结报告应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实施成果,文字简练、清晰、条理,多用数据、例证说话。

(二)各地各校所选照片须具备较高专业水平,构图、画面具有艺术美感,内容、主题具有代表性,照片像素高、质量好,并做好照片命名。

(三)请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总结报告(含附件1)纸质盖章版送我厅项目办,同时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精选图片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sxtpgc@163.com)。

附件:城镇义务教育项目学校有关情况统计表.xlsx


省教育厅项目办

2018年4月23日

(联系人:田袤,电话:0851-85285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