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教育和科技局、威宁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普通高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请结合近期省教育厅有关汛期安全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各校要积极协调国土、水利、住建等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地处高边坡地段、泥石流沟口、地质复杂斜坡、尾矿库的学校等。要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全面排查校舍、学生公共活动场所、围墙、挡土墙、护坡、年代已久的建筑物和临时搭建房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做好学校排水系统排查,查看是否容易造成内涝;要做好学生上学放学行走路线的排查,查看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是否位于洪涝灾害易发区域等。对排查中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做好登记,建立档案,制定应急预案,书面报告属地政府,落实排险、避险的具体措施,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要落实好校舍安全鉴定制度、校舍安全预警制度、校舍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对鉴定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属于其它级别危房的要立即维修加固,绝不允许师生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校舍中上课、活动。有在建工程的学校,施工区域与教学区域、学生活动区域等要采取安全隔离防护措施,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识和宣传标语,对工地水电线路、配电和临时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汛期施工安全。各地各校必须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要求,定期检查学校的汛期险情,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确保安全度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安全协作机制,及时预报预警预防
各地各校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会商机制,及时掌握了解灾害性天气情况,建立动态联合巡查巡防制度,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排除险情。新建学校选址必须避开易发生雷电、山洪、滑坡、泥石流、基础性塌陷等自然灾害地段和交通要道。要完善学校、家长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及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学生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遇有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或采取停课措施,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各地各校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将防溺水教育职责任务要求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到人,覆盖到每一位学生。要将防溺水教育与家访工作结合起来,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和校外监护责任,特别是落实学生在周末、假期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对学生进行教育与监管的责任,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客户端等媒体,加强社会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学生安全和齐抓共管学生安全的氛围。要建立放学前提醒制度,在每天放学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玩水。
四、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各校要制定完善汛期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预案要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首先要保证师生人身安全。要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提升师生应急避免能力。一旦出现严重汛情,要及时启动紧急预案,及时做好排除险情工作,确保做到“不死人,少损失”。当前,进入中考、高考的非常时期,各地各校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的各项工作,认真细致地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方案、预案,各考点要组织专门人员防汛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校舍安全以及考点周边安全隐患,做好排水排涝等一切准备,确保学生平安参加考试。若在考试过程中突发洪涝等灾害险情,各考点应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果断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学生安全转移,确保全体考生往返途中安全。灾害发生后,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救灾防灾工作,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方能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严肃责任倒查责任追究
各地各校要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和24 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向属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师生安全。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调度、指挥处置,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配备必要通讯设施以便及时报告险情,要在危险情况下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域等待救援。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要严格信息报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