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GD-2018-16004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贵州省教育厅公告〔2018年〕1号)
根据2018年2月1日谌贻琴省长签署的第18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令公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贵州省教育厅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如下3项,现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贵州省教育厅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3项)
序号 |
权力名称 |
权力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
省教育厅 |
2 |
权限内设立民办学校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省教育厅 |
3 |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中外(含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审批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第638号修订)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省教育厅 |
自2018年2月1日第18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令公布之日起,凡未纳入上述目录的事项,均不纳入贵州省教育厅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管理。
贵州省教育厅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