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乡村名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8]150号)要求,按照“四有、三者”好老师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校、县、市(州)级评审和省级评审环节,我厅顺利完成第三批省级乡村名师评审工作,现将符合评审条件的300名省级乡村名师和50名乡村教育家培养对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280465(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851-85406565(贵州教师教育学校教务科)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编550081;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82号,贵州教师教育学校教务科(教学楼二楼),邮编550005。
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