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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考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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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教会通〔2018〕8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局、仁怀市教育局、威宁县教育局:

我省2018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7月6-8日进行,为维护考生利益,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实现安全、平稳、顺利的考试要求,现就相关要求再次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教育部委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级考试,其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学生参考人数多、考试时间长、考点设置较为分散、社会影响较大,所以对考试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贵州省2018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黔教会通〔2018〕6号)文件精神,做好考务工作人员的选派,开展各级考务人员培训,考试期间主考、副主考必须全部在岗。监考教师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严守工作职责。

二、认真准备,科学安排。考试前各考点要组织考务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黔教会通〔2018〕7号)文件,同时制定当地考试应急处理预案,积极做好应对各类考试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要对考点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三、加强防范,开展教育。各考点要利用校园网站、广播和黑板报等媒介形式,大力开展考试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文件。考试前,学校要组织每一名考生签订《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四、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到考点进行巡视,考点设置在乡镇高中、民办高中及没有进入标准化考点的学校,必须安排人员驻点督考。考场内外必须安装考试期间, 严禁考生将手机等移动通信设备带进考场,凡带手机等移动通信设备进入考场的,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无效。无线电信号屏闭设备。考务人员要认真对照自身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凡因未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发生问题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考点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附件: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