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办体函〔2018〕436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黔教体发〔2017〕8号),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及业务骨干在足球科研、专业咨询、业务指导等方面的作用,经研究,我厅决定对贵州省校园足球专家咨询组进行换届,并成立贵州省校园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贵州省校园足球专家咨询组由贵州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协助省校足办开展全省校园足球工作,承担校园足球科研、咨询、指导、评估等工作。
(二)贵州省校园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团由省足办组建,协助各地校足办开展校园足球工作,帮助各地开展校园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和学生足球竞赛活动。
二、推荐条件
(一)专家咨询组人选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校园足球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长期从事校园足球相关工作,近3年来积极参与我省校园足球各项活动,熟悉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学术造诣高、工作经验丰富,在我省校园足球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推荐人选原则上具有副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能力),年龄原则不超过55周岁。
(二)教练员讲师人选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足球教学、训练工作,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业务能力强,善于学习并富有创新意识,具备编辑和使用PowerPoint及视频剪辑软件的基本技能;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入选教育部校园足球教师赴海外留学人员或获得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教练员证书或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足球专业教师;
3.执教经历丰富,近3年率队获得过省级以上青少年足球竞赛前四名的主教练;
4.身体健康,能完成理论课程教学及实践课程示范、指导;
5.有职业运动员经历者优先。
(三)裁判员讲师人选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足球裁判工作,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业务能力强,具备编辑和使用PowerPoint及视频剪辑软件的基本技能;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国家级裁判员称号或一级裁判员称号8年以上,精通最新足球规则及裁判法,在我省足球裁判界具有一定影响力,近3年担任过市(州)级及以上足球比赛裁判长或副裁判长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身体健康,能完成理论课程教学及实践课程示范、指导;
4.有职业联赛裁判员经历者优先。
三、推荐程序
(一)请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每市(州)可推荐专家咨询组和教练员、裁判员讲师人选各2人;各高校、有关单位可推荐专家咨询组和教练员、裁判员讲师人选各1人。
(二)请各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推荐表(见附件)寄至省校足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严卫,联系电话:0851-85283676,邮箱:gzsxzb@163.com)。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经省校足办遴选公示后予以公布。当选者由省教育厅颁发聘书,任期二年,时间自2018年11月起至2020年11月止。
附件:贵州省校园足球专家咨询组及教练员、裁判员讲师候选人员推荐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