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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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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办[2018]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