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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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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教学发〔2018〕22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要求, 各普通高校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经各级各单位评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现决定对张晓倩等1442名三好学生、文杰等512名优秀学生干部、贵州大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151班等223个先进班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名单见附件)。各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奖励。

本次评选的优秀个人和先进班集体是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的优秀代表,集中体现了当代大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希望广大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坚定政治方向、明确奋斗目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奋学习、深入实践、健康成长,树立正确的集体观和荣誉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各单位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契机,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8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xls

贵州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