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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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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教基函〔2019〕13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省直高中:

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规范办学全面育人。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通知》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实践。《通知》从学校办学行为、校外机构管理、家庭教育监护、政府管理监督四个方面,提出了30项具体措施。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减负措施的现实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减负30条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上来,引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健康发展。

二、全面精准施策,确保减负提质科学育人。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校内提质增效、校外治理规范为重点,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打好“减负”攻坚战。一是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以及“八个严控”、“八个制度”,细化要求、依法依规治校,破解在招生管理、考试管理、课程管理、作业管理、作息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力度。二是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健全完善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配合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学科类培训备案制度,培训内容、招生对象等报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引导家长正确选择,净化教育培训市场。三是重视学生家庭教育。引导家长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重视对孩子适合的教育,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减轻课外学习负担,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

三、强化政府监管,营造科学育人良好生态。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做减轻学生负担的示范者、宣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校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或奖励,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情况。要强化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坚持正面导向做好教育宣传。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大减负工作监督力度,建立问责处罚制度,特别是学校也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教师人人知晓、自警自律。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请各市(州)教育局根据《通知》要求,对本地区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进行摸底分析,并制定详实的减负实施方案(盖章扫描版、电子版),经市(州)政府审查通过后于2019年3月28日前报厅基教处(61079508@qq.com)。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docx

贵州省教育厅

2019年1月22日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基教处 丁兴华 0851-85287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