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有新疆籍学生学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办民函〕132号)要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已经结束。经各学校的评选推荐,省教育厅的评审,现对通过评审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4月22日——26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省教育厅民教处或纪检监察室联系,联系电话:0851-85285464,85289070。
附件:2018年贵州省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公示).xlsx.xls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