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管局、省属高中: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小学生“倡导阅读·创建书香校园”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黔教办装函〔2019〕200号)文件的要求,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市(州)教育局遴选上报的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共评选出小学组一等奖3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25名;初中组一等奖3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30名;高中组一等奖3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30名,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2月17至12月23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以向贵州省教育装备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经查确有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参评条件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联系单位:贵州省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祖刚 卢艳
联系电话:0851-85811431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邮编:550081
附件:获奖名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