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省委教育工委可向省妇联推荐“全国巾帼文明岗”拟表彰对象2个(含脱贫攻坚1个)、“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拟表彰对象1名(含脱贫攻坚1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1个。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工作要求,对照相关条件标准,严格审核各省属高校、厅属职业院校报送推荐对象基本条件、先进事迹等材料,经过认真比选,拟向省妇联报送“全国巾帼文明岗”拟表彰对象2个、“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拟表彰对象1名和“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1个。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巾帼文明岗”拟推荐对象(2个)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贵州民族大学图书馆
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拟推荐对象(1名)
任艳玲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三、“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1个)
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1月19日—1月25日
联系电话:0851-85280807
电子邮箱:zutongchu@163.com
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
2021年1月19日